20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2014年收费年审和《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展开,换发工作自2014年5月15日开始,至2014年8月中旬结束。换证期间,旧证仍然有效,逾期不换领新证的,视为无证收费。
据了解,此次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审验范围包括市直、省以上驻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年审的内容包括《收费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或及时换发、变更《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是否经过审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停止执行;收费依据是否合法有效,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落实。是否使用了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并按规定使用。是否通过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直接交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使用。
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均属于本次换证的范围。收费单位向原发证的物价部门申请换发。换发工作自2014年5月15日开始,至2014年8月中旬结束。换证期间,旧证仍然有效,逾期不换领新证的,视为无证收费。
另外,服务价格年审工作和服务价格公示备案制度也将同时展开和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