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泰安装修网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理违法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有效促进治理违法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相关规定和政策,供电、供水、燃气等单位积极行动,主动配合,相继出台了对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惩戒措施,对拒不配合、违建逾期不拆的户主进行停水电天然气。
在受理相关单位移送的违建业主(户)信息后,供电、供水、燃气等单位在采取限制用电、用水、用气措施前,提前7日向违建业主(户)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其合法财产损失。
惩戒措施执行后,违建业主(户)不得私自拆卸、改装各类管线系统,不得私自将其它电电源、水源、气源接入限制使用的系统。若发现上述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建业主(户)私自采取拉线、搭接等电、水、气的,若引发安全故障、发生人身伤害,由违建业主(户)承担全部后果及责任。
据泰安装修网获悉,经相关单位核查确认违法违章建设情形消除后,解除限制措施。(摘自:中华泰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