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装修公司了解到,5月9号,泰山区上高街道城管中队在泰山区城管局、泰山区违建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北上高村多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工作组和村两委全体人员共计140余人,大型拆除设备2台,执法车辆10余辆。拆除的违法建设分布在北上高村天烛峰路东侧和北上高村商业街两侧,共计拆除11户15处,1718平方米。
据了解,本次拆违行动之前,上高街道城管办就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以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下设监控组、人员控制组、清障组、警戒组、拆除组、后勤保障组和劝导组,并逐个入户进行约谈摸排,针对每户违建依法张贴了拆除公告。在拆除现场,执法人员以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先对违建房屋进行取证,随后对违建进行机械拆除,保障了现场人员安全。
此次违建拆除行动严厉打击了辖区违法建设行为,扫清了项目建设上的“拦路虎”,起到了拆除一处,震慑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推进了辖区违建拆除工作顺利开展。
违章建筑如何界定?如何处理?
面对"违章建筑",不管是不作为。怎么来解决这种拆与建的矛盾?作为管理者应当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合法建造应是指建造时符合当时的规定,绝不是指现在的规定。在具体工作中,对“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应把握以下三条:
第一, 法律依据是关键
第二,是否违章必须由法律授权的机关界定
第三,对违章建筑一定要依法严格处理
对已成事实违章建筑强行拆除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规定,有权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或是有强制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对于违章建筑均享有强制拆除权,这是行政法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事事业的一项职权。当然,行政法和行政复议法也赋予了公民救济的权利,如果被拆建筑物的所有权人认为强制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或是同级人民政府(如果是人民政府作出强拆行为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予以行政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作出强制拆除这一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同时提起行政赔偿。
泰安装修公司跟大家分享的这些“违章建筑":如何界定,如何处理,希望对咱们小区的业主会有帮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