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某居民王某买了一套新住房准备装修,恰好看到一家装修公司在广告中承诺:“装修超标,费用全免。”于是,王某与这家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公司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将王某的新房装修完毕,王先生一家人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居。结果发现新房内气味难闻,呆不多会儿就会流眼泪、打喷嚏……
王某找到专业室内污染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发现:甲醛超标10倍,氨气超标5倍,污染严重。王某找装修公司讨个说法,回答是:“一个月以后如还超标,再予处理,但不赔偿。”王先生认为,该装修公司的承诺是在骗人,污染如此严重,却不赔偿,很是恼火,王先生该怎么办呢?当然首先要依靠法律武器:
1.我国《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案中的装修公司,采用的装修材料超过了相关的环保标准,造成室内污染,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
2.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3.我国《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第四童置业与住宅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上述案件中王先生在相关部门调解无效时,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该装修公司。胜诉的关键是要拿出有说服力的令人信服的证据。